《儿童家具通用技术条件》8月1日起实施

近些年,有越来越多的家庭为孩子购置儿童家具,儿童家具市场因此成为家具行业的一块“新大陆”。可是,随着儿童家具走俏,越来越多的质量、安全问题浮现出来。
儿童抵抗力、自我防护能力较弱,对家具的安全要求显然要比成年人高。可是,由于我国一直没有儿童家具标准,制造商大多按照成人家具的标准制造,有的制造商甚至为了谋取利益,使用劣质或有害材料。另外,消费者对于家具没有明确的选择标准,常常在琳琅满目、功能繁多的儿童家具产品中受到误导。2009年,发生在深圳的“儿童家具甲醛门”事件至今让人记忆犹新。
构建于2009年的儿童家具标准,经过专家们反复的市场调查和实验,由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并宣布在今年81日起实施。这是我国首个针对儿童家具的国标,是献给中国儿童的福音。
据了解,即将实施的《儿童家具通用技术条件》,是家具行业标准中为数不多的强制性国家标准之一,填补了国内儿童家具通用技术要求的空白。标准明确规定儿童家具为适用于设计或预定供3~14岁儿童使用的家具产品。
同时,据深圳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主任、《儿童家具通用技术条件》主要起草人之一、高级工程师张淑艳介绍,新标准在很多方面都有详细的规定。首先在结构安全上,大到稳定性或折叠支架,小到孔与间隙,都有着科学详细的明文规定。例如标准中规定孔与间隙应在小于6mm或大于等于12mm的范围内,以避免夹伤儿童手或身体其他部位的潜在危险。为了避免封闭式家具给儿童带来伤害,如儿童藏匿在家具中时间长了而窒息,标准规定了封闭的柜体连续空间大于0.03m3,内部尺寸均大于等于150mm的柜体要求,也就是说一个封闭空间可以容纳一个儿童进入时,具备一定的通风透气功能,以保证不会使儿童产生窒息的潜在危险;或关闭键入门或盖子容易开启,开启力小于等于45N,同时关闭键不能装有自动锁定设置。标准在结构安全方面还规定,除在离地面高度或儿童站立面高度1600mm以上的区域外,产品不能使用玻璃部件。同时对于家具所用绳索、转椅的脚轮及气动杆都在标准的其他结构安全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其次,在有害物质限量上,新国标突出了儿童家具的环保性,对儿童家具人造板材、涂料、纺织、皮革面料等主辅材料中的重金属、甲醛释放量和可分解芳香胺等10种有毒有害物质,规定了比成人家具更为严格的限量指标。其有害物质的限量与国际同行业标准基本一致,顺应了国内外市场的需求。例如,在材料规定GB/T 16799家具用皮革中规定游离甲醛限量值为75mg/kg,儿童家具游离甲醛限量值显然严于普通家具的要求,其标准值与英国FIRA/FRQG C001的标准要求一致;关于塑料中的邻苯二甲酸酯,主要用于限定家具的塑料部件中这类增塑剂的使用,与欧盟2005/84/EC指令及华盛顿州法规规定